女人嘛,天生就是用来征服的。越是这种表里不一的女人,征服起来就越有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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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百川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人,否则他也不可能在生日宴会上,就被闻歌勾搭去房间里。
于是等生日宴会上的人群散去,秦百川便在这栋房子的楼梯拐角,拦住了落单的闻歌。
秦百川之前躺在床上的时候衣冠不整的,看上去依然有几分姿色,如今为了楚秋月的生日宴会又特意好好捯饬了一下自己,再加上他有意想要魅惑闻歌,所以这会儿整个人像一只发情的公孔雀一样,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散发着浓郁的荷尔蒙的气息。
可惜闻歌现在已经不是之前的闻歌了。
她已经彻底重新做人啦!
而且如果闻歌没记错的话,原著剧情中,楚秋月的官配并不是秦百川。既然他都不是女主官配,那闻歌自然就更不需要再跟他虚与委蛇浪费时间了。
于是都不等秦百川开口,闻歌就已经扭头大声冲着屋里喊了句:“月月,你男朋友找你!”
正在浴室里洗头的月月顶着满头泡沫走出来:“亲爱的,你找我啊?”
秦百川:“……”
秦百川随便扯了个借口:“想问问你晚上是准备在家里吃还是出去吃,要是出去吃,我好打电话订位置。”
楚秋月没有第一时间回答,而是先询问起了闻歌的意见:“闻歌,你说呢?”
闻歌婉拒:“你俩约会,我就不去当电灯泡了吧?”
楚秋月顶着满头泡沫可怜巴巴地看着闻歌:“可是今天是我生日,我想跟你们两个一起吃饭。”
闻歌:“那就在家吃吧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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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歌现在住的房子,名义上是跟楚秋月一起合租的,但实际租金都是楚秋月一个人出的。不然以闻歌的实力,别说租下这么大一栋房子了,可能就连她现在睡的那个房间的租金,她都付不起。
这个房子不仅又大又豪华,而且距离闻歌和楚秋月上学的学校非常近。这也是楚秋月当初选择租住在这儿的根本原因。
因为闻歌说晚上要留在家里吃饭,于是秦百川便下楼去让家里的阿姨开始准备晚饭。
毕竟食材都是现成的,所以没过多久,闻歌、楚秋月和秦百川就坐在了楼下的餐桌旁,开始了这顿拥挤不堪又诡异无比的三个人的晚餐。
楚秋月心思单纯,她不仅没觉得三个人一起吃饭气氛比较尴尬,她甚至还觉得自己挺幸福的。毕竟最好的闺蜜和最喜欢的男生都陪伴在自己身边,这不是幸福是什么?
至于闻歌,她一开始确实是觉得自己当电灯泡有点儿尴尬的,不过等她正式开始动筷子,她已经完全忘了电灯泡这件事情了。
因为她满脑子想的都是:
——我靠,这是哪里来的牛排,怎么吃起来这么嫩?
——这个甜品叫什么名字,妈呀,真的好好吃。
——还有这个虾,感觉新鲜得就像前一秒才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。
……
于是一顿饭局下来,真正食不下咽的人,只有秦百川。
当然这还不是最让他受伤的,最让他受伤的是,吃完饭之后他主动邀请楚秋月去附近散散步,楚秋月居然还要带上闻歌一起去。
虽然秦百川白天的时候确实想过要征服闻歌,但当着楚秋月的面,他也不可能真的对闻歌做什么。相反,如果楚秋月跟着一起去,那他不仅不能对闻歌做什么,甚至想对正牌女友楚秋月做点儿什么,都非常不方便。
想到这一点,秦百川忍不住对着楚秋月撒娇:“要不就咱俩去呗?咱俩都好长时间没有单独约会了。”
楚秋月为难地看向闻歌:“可是……”
闻歌抬起手,默默地把楚秋月鬓角几丝被风吹乱的发丝撸到耳后,声音体贴又温柔:“没事的月月,你想去就去吧。只要你记得,家里还有个我在等你回来就行。”
秦百川:“????”这特么到底谁才是多余的?